关于公布2026年江苏省高校“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关研究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高校“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6〕1号)文件精神,在各单位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结果公示,评选出2026年江苏省高校“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专项课题98项,其中,重点课题30项、一般课题68项(含经费自筹7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的战略部署,响应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建设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实际,着力发挥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与生态培育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科研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为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新范式、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为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方案。
二、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按照苏高教会〔2026〕1号通知,重点课题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000元(不包括经费自筹项目)。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由电子工业出版社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重点课题按照项目进展分两次汇入(立项公布后汇款立项金额的50%,结题验收后汇款剩余的50%)。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应于2028年5月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审定。不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是课题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资金。
三、结题鉴定
(一)鉴定结题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见附件2),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题。结题过程主要包括:单位先行验收、结题材料提交至学会、学会秘书处受理、学会组织专家鉴定评审,共四个阶段。课题主持人须填写完成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并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先行组织结题验收。经单位验收、审核后的结题材料,由课题主持人在学会课题平台(链接:https://gjxhktpt.mh.chaoxing.com)对应的专项课题模块中提交。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他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课题重大事项变更的制式表格可在学会课题平台或学会网站下载。
(三)学会对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中的“研究成果精粹”将与课题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主要成员等)一同在学会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以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交流与转化应用。
四、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电话:025-83302566,邮箱:gjxh83302566@163.com。
电子工业出版社联系方式:孟老师;徐老师(联系方式见盖章版通知)
附件:
1. 2026年江苏省高校“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uploadfile/2026-05/2026052116315843234.pdf
2.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uploadfile/2026-05/2026052017150116735.pdf
3. 2026年江苏省高校“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uploadfile/2026-05/2026052017151190394.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盖章版通知请下载://uploadfile/2026-05/2026052116314619147.pdf




